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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县水务局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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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研 2024-12-31 213.71KB 业主:井研县水务局 关联招标:井研县水务局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内容简介

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1242024000125-1履约地点:井研县签订地点:井研县水务局签订时间:2024年12月19日采购人(甲方):井研县水务局采购人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研城镇罗家巷8号供应商(乙方):杭州水保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11幢南楼701室-第1页-单价(元):39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390,0000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品目编码C12990000品目名称其他水利管理服务采购标的井研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项目服务范围详见附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二、服务要求(一)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国家水土保持监管规划(2018-2020年)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7号)要求,通过“天地一体化”监管手段,对比防治责任范围,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活动是否合规进行技术判断,结合现场调查,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扰动状况开展整体性、全局性、监督性监测,掌握全县生产建设项目空间分布、建设状态和整体扰动状况,实现生产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的空间化管理。按照《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通知》(乐水保委〔2019〕1号)要求,开展井研县2023年至2024年、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通过资料收集整理、利用卫星遥感技术、遥感图像处理技术、合法获取的遥感影像资料、现场复核、技术处理等方式,对生产建设项目的合规性空间分布、项目类型分布等信息,按要求提供监管成果资料。最终通过审核后,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40。项目区域范围主要包括马踏镇、竹园镇、周坡镇、王村镇、集益镇、纯复镇、宝五镇、镇阳镇、研经镇、千佛镇、三江镇、东林镇、门坎镇、高凤镇等14个镇和研城街道社区。(二)成果要求1、具有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2、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2023年至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标准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办水保〔2018〕17号)执行,成果资料必须满足部、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3、成果形式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提供监管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监管成果资料,并编写野外成果报告和总结成果报告,并将成果经审核通过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各项成果报告和总结报告纸质版并提交电子版,以及外业复核成果资料和生产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图(电子版,Shapefile格式)、扰动图斑矢量图(电子版,Shapefile格式)等上级下发的相关要求。井研县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数据野外复核工作:完成每年上级下发图斑复核任务,提供野外复核数据纸质版和电子版。(三)技术要求:(1)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接受井研县水务局的监督、指导和管理。(2)成交供应商及其专业人员对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应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或以之为自己和他人谋利。(3)成交供应商与井研县水务局签署项目服务合同后应按照行业规范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委托任务。(4)成交供应商因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滥用职权造成损失以及发生其他重大过失、违约等情况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5)本项目所涉及的服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井研县水务局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外提供。商务要求-第2页-(一)服务时间2025年2月底完成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2025年6月底完成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于次年1月底完成,经成果审核通过并同步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完成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所有成果经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2024年监管工作,所有成果经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完成2025年监管工作,所有成果经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之日起1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质量保证金5%,在完成所有监管工作一年后一次性付清。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四)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监管设备、软件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2提供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数据复核,项目系统复核录入应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其他有利于项目售后保障措施。(五)合同价款供应商报价含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报价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编制费、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含相关杂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履行完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六)验收方法和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以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验收。严格按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资料编制及上报工作,成果资料以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视为合格,验收合格。(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交款方式:签订合同前以非现金的方式提交。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在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该款无息转账退还。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八)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3、其他要求合同约定。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第3页-1117,000002025-01-26杭州水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完成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所有成果经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2117,000002025-12-26杭州水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2024年监管工作,所有成果经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136,500002026-01-26杭州水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2025年监管工作,所有成果经专家审核验收通过后并录入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419,500002027-01-26杭州水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所有监管工作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500%履约保证金金额(元):19,50000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银行转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以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验收。严格按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完成资料编制及上报工作,成果资料以通过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视为合格,验收合格。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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